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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和领导 干部廉洁自 律制度 时间:2021-03-03

党员和领导 干部廉洁自 律制度

1目的

为进一步倡导我党优良传统和作风,强化自身建设,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2参考文献

2.1《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2.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名词定义

党员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指全体党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保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内容

4.1党员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4.2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干部必须接受组织、普通党员和群众的多重监督。

4.3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领导和分工负责原则,重大事项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实行民主、科学决策。

4.4领导干部要坚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既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也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5党员和领导干部不许接受有工作关系的业务协作单位和个人任何邀请,参与其组织的宴会、娱乐活动;不许接受有工作关系的业务协作单位和个人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及其他有价证券。

4.6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廉洁奉公,严禁以权谋私。在物资釆购、基建、招投标过程中不得收 受回扣或索要钱物,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相关制度的礼品、礼金、宴请等。

4.7领导干部不得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4.8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得釆取不正当手段为本或他人谋取职位。

4.9党员和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章、中纪委、市纪委以及单位内部规定的廉洁纪律,任何个人不得凌驾于组织纪律之上。

4. 10对任何违反廉洁制度的党员和领导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的党纪处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4.11本制度由医院办、医教科及综合办负责解释。